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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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 要】: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技术负责人,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总体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,包括技术负责人、审定人等。 本办法所称项目专业负责人,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本专业
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技术负责人,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总体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,包括技术负责人、审定人等。 本办法所称项目专业负责人,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本专业主要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。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原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》(建质函〔2015〕282号)同时废止。 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技术负责人,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总体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,包括技术负责人、审定人等。本办法所称项目专业负责人,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本专业主要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。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原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》(建质函〔2015〕282号)同时废止。
文章来源:《工程勘察》 网址: http://www.gckczz.cn/qikandaodu/2021/0314/47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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